过继、承嗣、入赘在谱上怎么记

这三种关系是族谱里最容易记乱的地方,共同的要点是「两处互见」。这篇给出各自的标准写法与常见错误。

共同原则:两处互见

过继、承嗣、入赘都会造成一个人同时与两个家庭发生关系。谱上的处理原则是在**本生**与**所后**两处都写,并互相指明,不能只在一处出现——那样后人只看其中一处会得出错误的结论。

过继与承嗣

某人无子,以兄弟之子为嗣,称过继或立嗣。所后一方记「以胞弟某某次子某某入继」,本生一方记「出继胞兄某某为嗣」。

嗣子在所后家庭中占子位、承其祀,在世系图上挂在所后之父名下;本生一方保留其名并注明去向,便于追溯血缘。

一人兼承两房之祀者称兼祧,两房各记其名并注明兼祧,子女依约定分承两房。这种情况务必在凡例里先说清楚怎么记。

入赘

男子入赘女家,谱上记「赘某姓某某」。其子女随何姓、入哪一房,各家规矩不同,必须由凡例事先约定,不能各房自行其是。

常见的两种约定:一是子女随母姓入本族,二是长子随母姓、余子随父姓。无论采用哪一种,都要在凡例中写明,并在具体人的备注里再注一次。

最常见的三个错误

只在所后一处记,本生那边直接抹去——血缘线索就此断掉。

注了「无嗣」,底下却挂着儿子。无嗣指的是没有男性后嗣,若有女儿应写「生女几人,无嗣」,不能只写「无嗣」而下列子嗣。

兼祧只在一房记录,另一房不提,导致两房各自修谱时出现同一个人的两种说法。